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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化三项创建,构建和谐班子"
文章来源:        查看次数:817        发布时间:2008-10-29
 

中共南昌市委
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化三项
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洪发〔2007〕12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升我市县、乡领导班子执政能力,不断加强我市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结束后要及时把领导班子建设重点转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来”的要求,以及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县、乡两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和发扬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的良好局面,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巩固和扩大“三项创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深化三项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即在全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深化‘123’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乡镇、街道开展“深化‘三民’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深化‘十面红旗’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
近年来开展“三项创建”活动的成功实践证明,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必须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必须不断赋予领导班子建设内容新的时代内涵。在我市开展“深化三项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是充分发挥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做好我市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龙头”工程。为保证卓有成效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市委成立了全市“深化三项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并建立创建活动调度会制度、创建活动推进会制度、创建活动重大事项联席会制度、创建成果现场观摩会制度以及创建工作督查制度等相关工作运行机制。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必须对主题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要把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力度,明确职责范围,切实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大力营造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我市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为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附:1.《关于在全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深化‘123’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2.《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开展“深化‘三民’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3.《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深化‘十面红旗’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中共南昌市委
         2007年3月13日
附件1
 
关于在全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
“深化‘123’创建,构建和谐班子”
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市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下同)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经市委研究决定,从今年上半年起,在巩固和扩大“三项创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在全市开展的“抓好‘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先进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简称“深化‘123’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县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适应县区换届后县区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和领导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全面加强县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为实现县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南昌崛起的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把县区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坚定、心系人民,艰苦奋斗、务实高效,团结共事、奋发有为,廉洁从政、情趣健康”的和谐班子。要着力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着力提高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八一”精神,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能力,不断提高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要着力提高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民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要着力提高从政道德水平,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县区形成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促进县区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改革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县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明显进步。
三、创建内容
要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领导班子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在主题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活动主要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的建设等五个方面来开展。
经济发展:GDP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稳步增长;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地方工商税收所占比例达全市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指标,居民家庭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总量、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实施“3010”等全市重点工程有实质性进展;招商引资、园区开发建设成效明显,实际利用外资、内资和出口创汇的总量和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
社会发展: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进民生工程;有健全的劳动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完成城镇失业保险综合覆盖,积极落实居民的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基础教育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基础教育的入学率等指标完成较好;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不断进步,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容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步伐较快,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居民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综治和信访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健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得力、成效明显,对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反应及时、处理妥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无特大、重大事故,伤亡事故控制在省、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大力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加大村容镇貌整治工作,开展了“三清三改”整治活动,加强了新产业培植。
可持续发展: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等指标控制较好;注重对耕地等资源的保护,人均耕地面积保有量变动率达到标准;注重环境治理,废气废水排放率达标,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按照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内容,着力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班子内部学习交流、民主生活会、经常性谈心等制度,在领导班子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健全完善了与中央关于地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目标相一致的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检查情况较好,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解决并落实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班子成员群众接待日、党建联系点等制度健全;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以为民掌权为本分,以为民造福为天职,慎用权力,用好权力;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正确的政绩观,以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人民创造政绩,靠求真务实创造政绩;坚持正确的群众观,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党的建设:服务于南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培养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好共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干部;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实行滚动式动态化的管理;招才引智工作措施得力,形成了对人才的引、留、用的科学制度;积极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动员和组织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坚持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十面红旗”创建活动,整体推进“三级联创”、“三培两带”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组织实施。各县区要做好结合文章,把活动与推动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活动真正成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县区每半年要对照目标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每年年底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市委组织部。
3.考核评比。市委主要采取“三段考评”的办法对活动进行考评,即在活动开展的第一年和第二年进行点评,第三年进行初评,第四年和第五年进行总评。点评和初评在前三年的年底开展,总评在第四年年底、第五年年初开展,由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座谈研讨、实地查看、民意调查和综合分析等方法开展考评,以综合考核得分为序,分别在县、区和开发区(新区)评出若干个和谐班子。点评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以文件形式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初评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和谐班子授予初评“流动红旗”;总评结束后,由市委进行授牌表彰。在“三段考评”中评选出的和谐班子,将推荐到省委组织部参加评比表彰。
五、组织领导
开展创建活动,是我市加强县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领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各县区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主题实践活动进展有序并取得实效。
1.要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委要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县区委书记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是活动的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充分吸收干部群众参与活动,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广泛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注重发掘、总结和推广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市委组织部将采取编发简报和在新闻媒体开设主题专栏等形式,及时反映各地的活动情况。
3、要严格考核评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考评,凡是在创建活动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要注重成果运用。市委将把考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考察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班子中的优秀领导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要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真正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附表一:南昌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深化三项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综合考核指标
附表二:南昌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深化三项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综合指标考评体系
南昌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深化三项创建,构建
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综合考核指标(表一)

类别

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
可持续发展

领导班子

自身建设
党的建设
合计
地区生产总值

财政

状况

人民

生活水平
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招商引资

社会

保障
教卫文体事业
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

安全

生产
新农村建设

人口

增长

耕地

保护

消耗

环境

保护
思想建设
政治建设
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

干部

队伍建设

人才

队伍建设

党员

队伍建设

党的

基层

组织建设
南昌县
新建县
进贤县
安义县
东湖区
西湖区
青云谱区

类别

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
可持续发展

领导班子

自身建设
党的建设
合计
地区生产总值

财政

状况

人民

生活水平
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招商引资

社会

保障
教卫文体事业
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

安全

生产
新农村建设

人口

增长

耕地

保护

消耗

环境

保护
思想建设
政治建设
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

干部

队伍建设

人才

队伍建设

党员

队伍建设

党的

基层

组织建设
湾里区
青山湖区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
红谷滩新 区
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 区
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 区




 
南昌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深化三项创建,构建
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综合指标考评体系(表二)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
指标
基本分值
附加分值
实际得分
计分办法
审核评分
责任部门




 
(基本分值33分)
1
地区生产总值
5.5
 
 
1.GDP增长率达全市平均水平(3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3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2.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达全市平均水平(2.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市统计局
2
财政
状况
6.5
 
 
1.完成财政收入总任务(2.5分),增长幅度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2.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3分),增长幅度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3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3.地方工商税收所占比例达全市平均水平(1分),增长幅度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1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市财政局
3
人民生活水平
2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完成指标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1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指标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1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市统计局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
指标
基本分值
附加分值
实际得分
计分办法
审核评分
责任部门




 
(基本分值33分)
4
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 值
5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村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及跨区项目投资)总量和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得3分;增长幅度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3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原口径、原方法)总量和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得2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3.实施重大工业项目“3010”工程有实质性进展的加1分。
市统计局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5
 
 
1.总量和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得基本分(2.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市统计局
6
招商
引资
11.5
 
 
1.实际利用外资总量和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5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2.实际利用内资总量和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得基本分(3.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35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3.出口创汇总量和增速均完成确保指标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3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市外经贸委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
指标
基本分值
附加分值
实际得分
计分办法
审核评分
责任部门




 
(基本分值21分)
7
社会
保障
5
 
 
1.城镇失业、医疗、养老三项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全部完成得4分;少完成按百分比扣减分,完成50%以下的不得分。
2.全面推进以“四个全覆盖”和“八个重点”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1分):推进经济适用房开发(0.25分);加大廉租房制度实施力度,扩大廉租房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0.25分);消除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0.5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房管局
8
教卫文体事业
5
 
 
1.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各项规定指标得基本分(2分):小学入学率未达标的按每少一个百分点(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5分;小学辍学率控制未达标的按每超过一个千分点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4分;城镇初中辍学率控制未达标的按每超过一个千分点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3分;农村初中辍学率控制未达标的按每超过一个千分点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3分;在农村全面落实免除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0.5分)。
2.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0.2分);各种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有成效(0.1分);当年无疫病流行(0.1分)。
3.办公楼、宿舍庭院有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0.15分);按要求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0.15分);除“四害”措施得到落实(0.3分);单位院内居民区无违章建筑、车辆停放不整齐等现象(0.15分);单位会议室有禁烟标志、有公用茶具消毒设施(0.15分)。
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南昌行动委员会、市创建办下达的各项任务(含重点建设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及管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等)(0.5分)。市组织检查时,每次通报批评扣0.1分;省组织检查时,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迎接国家检查时,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5.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步伐较快,文化公益事业建设得到加强(0.5分);在中央、省、市受到表彰的按每次0.3分、0.2分、0.1分加分;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0.1分);全民健身体育活动蓬勃发展(0.1分);深入开展“五大文明工程”创建活动,成立组织机构(0.15分),按要求制订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0.15分),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工作(0.2分)。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文化局
市市容局
市创建办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基本分值
附加分值
实际得分
计分办法
审核评分
责任部门




 
(基本分值21分)
9
综治
维稳
和信
访工

4
 
 
1.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综治、维稳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抓工作不得力的扣0.2分;被省、市综治委给予限期整改扣0.5分;给予黄牌警告的扣1分;给予“一票否决”的扣4分;
2.群众安全感测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扣0.3分。
3.社会稳定预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干部包案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以及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0.1分;由于排查和处置矛盾纠纷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扣0.2分;对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处置不力造成上访量上升扣0.2分。
4.发生“法轮功”人员进京、聚众滋事和电视插播事件的扣0.3分;未完成教育转化任务扣0.1分。
5.未完成省、市下达的“两所一庭”建设任务的扣0.2分。
6.基层平安创建目标任务未完成扣0.2分;综治“六进”覆盖率不达标扣0.1分。
7.五个专项工作配合不到位,推进不力,创建目标不落实,工作无成效的扣0.2分。
8.因政法干警执法不公、方法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或群众对司法不公、循私枉法反映强烈扣0.2分;政法队伍中存在违反“五个严禁”和“五不准”规定现象的扣0.2分。
9.对当地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扣0.1分;发生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恶性案件扣0.5分。
10.乡镇(街道)综治、维稳机构不健全、专(兼)职干部配置不齐、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扣0.1分;群防群治队伍发挥作用不明显扣0.1分
市委政法委
市综治办
市维稳办
市610办
2
 
 
1.信访工作(2分):发生赴京集体上访不得分;被省列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的县区不得分;对赴京、到省、来市上访总量在全市排名前三位的县区分别扣0.3分、0.2分、0.1分。
市信访局
10
安全生产
2
 
 
1.组织机构(0.3分):机构健全得0.1分,人员到位得0.1分,经费落实得0.1分。
2.管理制度(0.5分):制度完善得0.2分,管理规范得0.1分,责任到人得0.2分。
3.预防事故(0.6分):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得0.6分。
4.宣传教育(0.2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得0.1分,职工安全意识强得0.1分。
5.安全管理(0.2分):安全生产信息灵敏、反应快捷得0.2分。
6.安全生产管理队伍(0.1分):廉洁自律,树立了服务思想的得0.2分。
7.创新争优(0.1分):争创一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绩得0.5分。
8.发生特大事故,扣2分;发生重大事故,每例扣1分;伤亡事故控制在省、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不扣分;每超过10%扣0.1分。
市安管局
11
新农
村建

3
 
 
1.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自然村建设(0.5分)。
2.加大村容镇貌整治工作,推进了农村公路、水利、学校危房改造、敬老院、卫生院建设和植树造林等“六大工程”(0.5分),开展了“三清三改”整治活动(0.5分)。
3.加强新产业培植,培育了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0.5分)。
4.推进了村党支部书记“双带”致富工程(0.25分);实施了以“阳光工程”和“963”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培训(0.25分)。
5.以小额信用贷款为评价平台,开展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0.25分)。
6.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和谐村组、和谐家庭、文明户等创建活动(0.25分)。
市委农工部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
指标
基本分值
附加分值
实际得分
计分办法
审核评分
责任部门





(基本分值6分)
12
人口
增长
2
 
 
1.人口出生率未达标扣1分。
2.计划生育率未达标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市人口和计生委
13
耕地
保护
1
 
 
1.人均耕地面积保有量变动率达到标准的得基本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1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市国土
资源局
14
资源
消耗
1
 
 
1.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达到标准的得基本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未完成确保指标的,在基本分值内按每欠额一个百分点扣0.1分,欠额50%以上的不得分。
市统计局
15
环境
保护
2
 
 
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低于95%扣0.25分;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低于90%扣0.25分。
2.建设项目环评率低于95%扣0.25分;建设项目验收率低于90%扣0.25分。
3.环境监督管理不力,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扣0.25分;违法排污企业未挂牌督办,整治不到位扣0.25分。
4.县区环保机构未独立建制扣0.25分;新区、开发区无相应的工作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扣0.25分。
5.县区政府、管委会未建立对环保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扣0.25分。
市环保局








(基本分值17分)
16
思想
建设
3
 
 
1.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0.25分);在党政班子成员中开展了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主题的“四个一”理论学习活动(0.25分)。
2.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0.25分),执行较好(0.25分),有整改措施(0.25分),整改有成效(0.25分)。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经常性地谈心交心活动(0.5分)。
4.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民意调查满意率达85%以上的得1分,满意率达80%以上的得0.5分,低于80%的不得分。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17
政治
建设
5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把手”能够规范行使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重要人事任免权,无突出反映的(2分);不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在讨论决定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时,全面实行全委会票决制,没有故意规避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情况(0.5分)。
2.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形式(0.5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和通报制度,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0.5分)。
3.在干部使用上能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操作,规范了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权(1分),在《条例》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则此项不得分。
4.无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0.5分)。
市委组织部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
指标
基本分值
附加分值
实际得分
计分办法
审核评分
责任部门








(基本分值17分)
18
作风
建设
5
 
 
1.把践行 “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0.5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0.5分);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列入了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0.5分)。
2.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0.2分),能够定期研究和开展工作(0.3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行年度工作任务分工(0.25分),班子成员因落实责任制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例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5分;班子成员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例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5分。
3.严格执行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党政班子成员群众接待日制度健全(0.25分),执行较好(0.25分);接待中(含接待日接待和信访接待)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布置,有效果(0.25分);开展“一帮一”“送温暖、心连心”活动,每年走访困难群众不少于两次(0.5分)。
4.落实了每年政府报告中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1.5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导致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上级查处的每例扣0.5分,扣分最多不超过1分。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
市监察局
19
制度
建设
4
 
 
1.按照中央对地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适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相一致的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了相关机制(2分)。
2.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问责等制度(1分),每少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执行较好(1分)。
市委组织部




 
(基本分值23分)
20
干部队伍建设
5
 
 
1.干部教育培训有年度计划,培训方式方法有新举措,完成上级调学任务较好(1分)。
2.建立了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健全了每年滚动管理机制(1分)。
3.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每年能够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进行“公推公选”(0.5分);全面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0.5分)。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新举措(1分)。
5.“三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并取得成效(1分)。
市委组织部
21
人才队伍建设
3
 
 
1.重视人才工作,成立了人才机构(0.5分),建立人才信息库(0.5分)。
2.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度(0.5分),制定并执行了吸引、留住、使用人才的科学制度(0.5分);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重要情况定期通报制、工作督查制、联络员制等人才工作机制(0.5分)。
3.开展党政领导班子重点联系优秀人才活动(0.5分)。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
指标
基本分值
附加分值
实际得分
计分办法
审核评分
责任部门




 
(基本分值23分)
22
党员队伍建设
4
 
 
1.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落实有举措(0.5分),并取得实效(0.5分)。
2.开展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0.5分),建立和完善了党员目标责任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奖惩机制(0.5分)。
3.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材料齐全(0.25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按时足额规范(0.25分)。
4.党员教育和管理措施到位(0.25分),组织活动开展正常(0.25分);在党员中开展了“和谐创业展风采,崛起路上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0.5分)。
5.加强和改进了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建立了流动党员活动制度(0.5分)。
市委组织部
23
党的
基层
组织
建设
11
 
 
1.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0.25分),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0.25分),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0.5分)。
2.扎实开展了“十面红旗”创建活动(1分),在市级有“一面红旗”受表彰的加1分,省级的加2分,得多面红旗的依次累计加分;农村(社区)党的建设不断夯实,村(社区)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1分),有市级及以上精品,如三星级以上社区党组织、四星级以上村党组织或“百强党建示范村”(1分);加大了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1分),发挥作用较好的得0.5分。受到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的分别加4分、2分、1分(不累计相加,取最高分值)。
3.整体推进了“三级联创”、“三培两带”工作(1分);大力推进了村级或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0.5分),发挥作用较好的得0.5分。
4.村“两委”(社区)班子健全(0.5分);普遍通过“两推一选”选拔村干部,建立健全村民主选举、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务民主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民主管理监督、干部述评、责任追究等制度(1分),每少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执行较好的得1分;坚持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社区)班子民主生活会(0.25分),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0.25分);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成立了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完善了村民“一事一议”制度(0.5分)。
市委组织部
“十面红旗”创建相关牵头单位
说明: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南昌市的实际,本考评体系的具体内容在不同的年度将有所增删。
         2.考评内容中没有涉及到的县区,则该县区得其指标项的考核基本分值。
         3.各县区对乡镇(街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考评应参照此综合指标考评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
         4.考评体系中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类别中的指标考评,参照当年《南昌市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中的相关指标考评,结果折算,不再另行考评。
附件2
 
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开展“深化‘三民’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新时期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市委研究决定,从今年上半年起,在巩固和扩大“三项创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在全市乡镇开展的创建“亲民为民富民”好班子(简称“深化‘三民’创建,构建和谐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市委关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部署,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不断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为实现南昌崛起的新跨越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深入地推进“三民”好班子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牢记宗旨、深怀亲民之心,勤政务实、躬行为民之举,开拓进取、力创富民之绩的乡镇、街道好班子,使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勤政为民、服务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生活明显改善。要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镇和谐班子的创建活动,要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街道和谐班子的创建活动,要将构建和谐社区作为重要内容,增强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创建内容
创建活动主要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来开展。
经济发展:思想解放,改革创新,发展思路清晰。在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要求,努力发展农业生产,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具有南昌特色的城郊型、科技型、产业型、生态型、效益型现代农业。积极发展“一村一品”,加快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高于所在地的平均水平,农业产业化有规模效应。挖掘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形成群众增收的长效机制。在城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亲商、爱商、安商和协税护税措施有力,客商满意度较高。按照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后设立一级准财政的要求,抓好本区域的经济工作。
社会发展:努力完成由职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正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向群众受益的方面倾斜。在农村,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切实增加投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公路、水利、学校危房改造、敬老院、卫生院建设和植树造林等“六大工程”,不断推进村容镇貌整治工作。大力引导农民移风易俗,不断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在城市,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社会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化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成效明显。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长效管理,创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生活便利的生活环境,促进人居环境和谐。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改革和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以及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按照“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全面推行“双推直选”工作,逐步扩大党内民主,扎实推进村级民主管理“8+8”规程试点工作,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居民自治,规范一事一议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实现村(居)民自治制度化、村(居)务监督民主化和干部管理规范化,保证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开展普法教育,善于用示范引导、民主协商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大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风气。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活动方案和考评细则。各县区委(含开发区、新区工委,下同)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好实施意见和操作性强的活动考评细则。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巩固扩大“三项创建”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的“深化‘十面红旗’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2.组织实施。各县区委和乡镇、街道要认真抓好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要积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同时,有力地推动班子自身建设。乡镇、街道要对照目标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区委。
3.考核评比。各县区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三段考评”的办法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进行考评,即在活动开展的第一年和第二年进行点评,第三年进行初评,第四年和第五年进行总评,并公开表彰,考评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组织领导
各县区委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和谐班子创建活动,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委要把乡镇、街道和谐班子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督促并指导好活动的开展。乡镇、街道和谐班子的创建情况,将作为评价县区和开发区、新区和谐班子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要建立层级责任制,责任到人,在明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同时,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各县区委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对乡镇、街道进行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较好的,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提出新要求,总结新经验,推出新品牌;对基础条件一般的,要引导他们找出差距,寻求突破,迎头赶上;对基础条件较差的,要着力帮助支持,加大指导力度,打牢工作基础,努力提高活动的整体水平。
3.要及时总结,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积极参与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的同时,要引导和带动干部群众参与到活动中,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广泛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发掘、总结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巩固老典型、培植新典型,提高典型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活动的整体水平。
附件3
 
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深化
‘十面红旗’创建,构建和谐社会”
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深化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的“十面红旗”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现就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深化‘十面红旗’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为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研究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目标要求
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深化‘十面红旗’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是:在全市农村、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十个方面,深入开展“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目标创建活动,以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调整组织设置,扩大工作覆盖面,努力实现组织宽覆盖、工作有载体、领域有示范、活动有保障、干部有激励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主要内容
1.以实现“五新一好”为总要求,大力构建和谐村党组织。围绕省委、市委提出的 “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目标要求,切实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着力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注重从带头致富、具有奉献精神的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使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决策民主、联系群众,真正成为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引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领导核心。大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双带”致富工程为首的“六大富民工程”和“三培两带”工程,在富民强村过程中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调整和优化村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加快在农村产业链、农产品行业协会中建立党组织的步伐,不断完善在农业产业链、行业协会建立党组织和按产业类别划分党小组的模式,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改村干部工作作风,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政治、作风和纪律上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断强化对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制度,加大对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构建村党组织建设保障激励体系,稳步提高村干部的报酬待遇,积极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加大村级党组织星级创建工作的推进力度,在经济强村中深入开展“星级创建再提升、场所建设上水平、工作经费有保障、民主管理更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百强党建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促进农村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2.以建设“四好”企业领导班子为重点,大力构建和谐国有企业党组织。大力推进企业领导干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相结合,努力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形成合力、协调运转。继续开展“四好”企业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把“四好”企业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企业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推动企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领导班子定期测评、经济运行分析、经营责任监督、财务状况检查、重大项目跟踪、效能监察等六大监督制度体系,形成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正确使用权力的有效机制,树立企业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抓好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组织的同步调整、设置工作以及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以深入开展“三比三争”和“三带”活动为载体,大力构建和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的原则,通过深入调研、跟踪组建、健全群团组织等方式,依托工业园区、城市社区和乡镇市场,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以“党组织比作用,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比形象,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企业主比境界,争做开明企业主”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三争”活动和“党委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员工”为主要内容的“三带”活动,引导党组织、党员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理顺中小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运行机制,大力构建和谐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努力实现“企业快速成长、守法合法经营、保护职工权益、积极回报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县区、市直单位、工业园区(开发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园区党建工作考核,在考核基础上不断完善《南昌市工业园区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推动工业园区党建工作不断出精品、出亮点、上水平。
4.以实施社区“三化”工程为主线,大力构建和谐社区党组织。按照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工作要求,以党建为核心,以服务为龙头,大力实施社区党组织评定标准化、社区服务信息化、社区管理网络化工程,使社区党组织真正成为服务社区群众、共建精神文明、促进和谐友好的领导核心。进一步深化社区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将ISO9001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导入社区党建工作,努力实现ISO9001质量管理与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两个标准体系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打造富有南昌特色的社区党建工作品牌。加快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转变社区党组织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和拓展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医疗、公共安全等多种需要,为构筑和谐社区提供保障。积极探索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共驻共建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网络,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站、物业管理单位“四位一体”工作模式,进一步理顺社区各种组织的关系,着力构建和谐的社区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楼宇党建工作,加快在具备条件的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和城市人口聚集区设置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的步伐,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5.以建设“三型”机关为依托,大力构建和谐机关党组织。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要求,发挥机关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的指挥部作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服务、协助、监督功能,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机关学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时代特色鲜明、形式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解能力、驾驭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为建设和谐机关提供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围绕中心,注重实效,着力解决机关党组织“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样服务”等问题,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大局的能力。加强典型引路,按照区分类别、统筹兼顾的原则,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局面。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为服务改革发展和机关高效运转提供组织保证。
6.以争创“六个好”为目标,大力构建和谐学校党组织。以争创领导班子团结好、支部委员示范作用好、党员教师师德好、党员干部廉洁好、群团组织活动好、教师学生反映好等“六个好”学校党组织为目标,大力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眼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学校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努力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按照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着力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干群关系和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党政工作沟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开展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增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创新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增强活动效果,培养一支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7.以坚持 “三创”为核心,大力构建和谐科研院所党组织。坚持科技创新,紧紧围绕增强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切实加强院所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党组织驾驭全局、引领发展,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组织创新、民主管理的能力,建设一个能够总揽全局、党政关系协调、锐意改革、廉洁奉公、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坚持项目创优,紧紧围绕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提升项目整体技术水平,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走出一条符合党和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增强科技实力和提高效益的发展创业路子。坚持机制创活,紧紧围绕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积极建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利益,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积极探索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在科研、开发、生产和经营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和途径,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影响力。大力培育科技人才队伍,不断提高科研人员的业务和思想素质。
8.以建立健全“三个机制”为切入点,大力构建和谐社会团体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组建”的原则,以行业协会和商会为重点,进一步加快社会团体党组织的组建步伐。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管理、系统管理、挂靠管理、行业管理等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和理顺党组织的管理体系。在抓好党组织组建的同时,以建立健全党组织政治领导机制、组织活动机制、协调服务机制为切入点,转变工作方式,实现党对社团工作的有效领导。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组织实现政治领导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团的贯彻执行。根据各种社会团体的组织性质、组织形式、组织结构等特点,改进社会团体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在内容上坚持围绕中心,注重实效,做到开展业务活动与党组织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在形式上坚持统一、规范与“小型、业余、分散”相结合,努力形成坚持不懈、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党组织活动机制。建立完善协调服务机制,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社团负责人的关系,积极探索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团负责人重大问题协商、沟通的有效途径,力求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党组织在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相互促进过程中,引导社会团体积极履行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使社会团体成为党领导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9.以坚持“四为”原则为落脚点,大力构建和谐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注重发挥教育、劳动和保障、财政、司法、房管、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抓所属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作用,努力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范围覆盖民办教育、职业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中介与评估、广告、拍卖典当等领域。积极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真正为社会中介组织所需要,为业主所信赖,为党员所欢迎,为员工所拥护。
10.以全面推行“党员五在先”活动为抓手,大力构建和谐党员队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全面开展以“提高素质学习在先、重大事项知晓在先、促进发展建言在先、议事决策监督在先、发挥作用行动在先”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五在先”活动,逐步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全面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做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体系。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加快党员信息库建设,大力推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逐步建立县(区)党员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党员服务站、农村(社区)党员服务点,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新机制。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强共产党人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教学、科研一线和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抓好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要以“和谐创业展风采,崛起路上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党员争当干事创业的表率,以党员兴业带动群众创业,为和谐创业、富民强市提供动力。
四、组织领导
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深化‘十面红旗’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措施,是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保持基层党组织生机与活力的具体行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加强组织领导贯穿主题实践活动始终。
1.要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是抓主题实践活动的主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具体负责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合力,努力构建“谁主管、谁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评办法,组织实施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十个方面的主题实践活动。农村党建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部牵头;国有企业党建由市国资委、市经贸委牵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由市委组织部、市个私办、市工商局牵头;街道社区党建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机关党建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学校党建由市教育局牵头;科研院所党建由市直机关工委、市科技局牵头;社会团体党建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社会中介组织党建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牵头;党员队伍建设由市委组织部牵头。
2.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创建一线,发掘、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按照创建目标要求和内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南昌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要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强化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引导力度,做到电视有图像,报刊有文章,电台有声音,奖励有制度,充分发挥创建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营造主题实践活动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交流互动平台。
3.要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委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考核表彰活动与县区和谐班子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对连续获得两次以上表彰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学习培训、评优评先、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
4.要做到点面结合,进一步提升整体水平。要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转发典型经验材料、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方式和途径,大力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使典型工作经验从点上向面上扩展。要正确处理好抓点与带面的关系,在抓好点上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面上工作,使面上工作要求在点上落实,点上工作经验在面上推广,做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共同提高,努力构建典型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主题词:组织建设 “三项创建” 通知
抄 送:南昌警备区
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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